南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衡阳市南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成立时间
1995年
- 下设单位
社保处、就业处和医保中心
- 干部职工
40人
机构概况
我局成立于1995年,主管全区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下辖社保处、就业处和医保中心,共有干部职工40人,有党员19名。
多年来,我局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摘取了系列殊荣: 2000年荣获“衡阳市文明单位”、“衡阳市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2001年我局又提升为“衡阳市二星级文明单位”,并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衡阳市模范职工之家”、“衡阳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2002年又获“湖南省青年文明号”、“湖南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并被评为“全区文明素质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荣获“全省社保经办机构优质服务示范单位”。2005年获“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获“省级文明单位”、南岳区“优秀领导班子”、全省人事编制系统“三强班子、四好队伍”,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机构设置
南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股、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人才交流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主管阳光电脑学校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会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设“两处一中心”——社保处、就业处、医保中心。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局业务工作;起草和把关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文件;承担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收集、分析、综合和传输;负责编发内部刊物和对外宣传;负责收发与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会议组织、安全保卫、生活服务、国有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信访接待、全局考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及临聘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文印、印章、小车管理;督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制订申报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委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它重点工作。
【人力资源股(人才交流中心)】
负责拟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的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增人计划的审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负责国家公务员(干部)事业单位人员的考试、录用的具体业务;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所有业务;负责国家公务员的调任、交流和回避;负责新录用的国家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综合管理乡镇干部聘用制工作;负责指导进入人才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奖惩考核、职务任免(聘用)、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及统计报表等工作;管理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审定区属初建企业编制定员;指导待业青年、失业人员和富余人员的就业;协调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落实劳动保障待遇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年检、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工作,指导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工作。
【社会保障股】
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以及政府授权和其他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和福利;负责区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的调动、职务晋升、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异动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新录用的公务员(干部)、招收工人的工资定级审批和建卡工作;管理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工作和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资晋升工作及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因工(公)伤残待遇的确定及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查工作;负责处理因工(公)伤、亡供养直系亲属的有关问题;指导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休假、疗养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工龄的审批和工龄计算有关工作;承办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选拔学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工作;承办国家、省管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呈报、管理工作;参与选拔市管优秀中青年专家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称民族工作者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调整、审核和职数的下达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考核、综合管理全区初级评委会,指导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初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参评资格,审定并下文确认专业技术人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发证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注册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及待遇审批工作,承办区级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的审核工作。
【基金监督股】
综合协调全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有关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填报基金报表,对社保经办机构、银行基金帐户实施监督检查。
【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方面的监察;负责本区级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处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福利和工资基金管理的监察;负责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管理和调控全区城乡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中介,审核招工、招聘广告;负责区本级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征缴、未成年工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监察;承办区本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行政处理处罚委托事项;办理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和考试工作;负责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处理人事劳动争议,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审查、鉴证及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工作;指导和管理南岳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
【社保处】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新增、续保业务;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金。
【就业处】
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全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失业人员登记、调查、档案管理、核定和发放失业保险金;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