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林业局
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扎赉特旗林业局
- 机构隶属
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 机构性质
政府职能
- 机构职能
林业工作
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扎赉特旗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森林景观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旗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扎赉特旗的森林采伐限额,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治区及兴安盟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扎赉特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全旗湿地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指导全旗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旗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和兴安盟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林业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劳动管理、计生、后勤和机关保卫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旗林业队伍的建设。
(二)造林股
拟定扎赉特旗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制定全旗植树造林规划,并负责植树造林工作的实施和管理,负责造林、育苗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资源林政股
组织、指导扎赉特旗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森林景观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旗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扎赉特旗的森林采伐限额,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治区及兴安盟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扎赉特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协调全旗湿地建设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林政案件的查处,林政纠纷的调解。
(四)产业经营股
负责林业多种经营项目的立项和调研,促进林产品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固有林场工作。
(五)计财审计股
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监督和审计所属单位的账务。负责林业各项统计。负责林业系统的财务内审工作。
依照有关规定管理扎赉特旗林业资金;监督全旗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防火股
负责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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