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研究制订区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入选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
镇海胜利路112号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 镇海胜利路112号
邮政编码:315200
主要职责
(二)负责部分区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行政用房的基建经费、维修经费及各项大型活动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负责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厅级及县(市、区)副县长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队首长及其他主要内外宾。
(五)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综合管理。
(六)负责区领导及部分机关单位的工作用车;负责内外宾的接待用车;负责部分机关单位汽车的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大院环境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八)承担区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之间的政务协调;负责局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开展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部分区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基建经费、维修经费及各项大型活动等专项经费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及会计管理工作;负责部分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承担区政府驻外办事处财务指导;负责授权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所属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三)接待科
负责做好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领导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厅级和兄弟县市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队团级以上首长;负责接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厅级和县市区负责同志带队的参观团;负责区领导批示接待的高级知识分子、知名人士和其它接待任务;负责接待归国华侨、外国友人及来区内捐资、投资、洽谈需由区领导出面接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