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和职能
  • 4.1.办公室
  • 4.2.组织人事处
  • 4.3.计划财政处
  • 4.4.规划建设处
  • 4.5.综合管理处
  • 4.6.旅游管理处
  • 4.7.宗教事务处
  • 4.8.社会发展处
  • 4.9.经济贸易处
  • 4.10.宣传教育处

普陀山管委会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普陀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办法》。

根据《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各景区详细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好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的“海天佛国”特色,依法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普陀山管委会

  • 地点

    普陀山

  • 类型

    管委会

  • 主要职责

    负责风景名胜区商业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普陀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办法》。

2、根据《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各景区详细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好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的“海天佛国”特色,依法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

3、组织有关部门搞好风景名胜区的交通、通信、电力、供水和接待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4、统一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生态环境,负责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风景名胜区商业和其它服务业的规划和布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业、商业和其它服务业依法进行管理。

6、负责风景名胜区社会治安、消防、旅游安全等管理工作。

7、负责风景区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

8、做好行政接待工作。

9、协助做好宗教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和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普陀山管委会内设7+3 个处室:

办公室

负责委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统计、保密、财务、信息、督办、政策调研及后勤服务工作;未归口事项的接洽与处理。

办公室主任:陈璘

组织人事处

负责所辖党组织建设及纪检、监察、宣传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及委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动、聘用和征地劳动力安置工作;负责劳动工资、技术职称以及委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山的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人事处处长:鲍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