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管委会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普陀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办法》。
根据《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各景区详细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好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的“海天佛国”特色,依法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普陀山管委会
- 地点
普陀山
- 类型
管委会
- 主要职责
负责风景名胜区商业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普陀山风景区保护管理办法》。
2、根据《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各景区详细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好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的“海天佛国”特色,依法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
3、组织有关部门搞好风景名胜区的交通、通信、电力、供水和接待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4、统一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生态环境,负责环境卫生管理。
5、负责风景名胜区商业和其它服务业的规划和布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业、商业和其它服务业依法进行管理。
6、负责风景名胜区社会治安、消防、旅游安全等管理工作。
7、负责风景区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
8、做好行政接待工作。
9、协助做好宗教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和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普陀山管委会内设7+3 个处室:
办公室
负责委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统计、保密、财务、信息、督办、政策调研及后勤服务工作;未归口事项的接洽与处理。
办公室主任:陈璘
组织人事处
负责所辖党组织建设及纪检、监察、宣传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及委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调动、聘用和征地劳动力安置工作;负责劳动工资、技术职称以及委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山的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人事处处长:鲍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