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组织与人事
  • 3.工作成绩
  • 4.工作目标

山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山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设于1987年9月,大队下设一所六股七队。

组织与人事

山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设于1987年9月,大队下设一所六股七队(即车辆管理所、政秘股、事故处理股、交管股、法制宣传股、计财事务股、处理违法股,交巡警一、二、三、四和色河、户垣、照川执勤中队),大队现有正式在编民警63人(授衔24人),其中男55人、女8人,党员44人,大本15人,大专31人,高中专17人,年龄结构:30岁以下16人、31—40岁23人、41—50岁14人、51—55岁6人、56—60岁4人;聘用协警46人,其中男40人、女6人,党员5人,大专1人,高中专45人,年龄结构:30岁以下41人、31岁以上5人,担负着全县218条、2275.43公里道路,2.3万名驾驶员、2.2万辆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工作成绩

近年来大队以公安部颁布的“五条禁令”整治警风,到开展“大讨论”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再以大练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锤炼“执法为民”的过硬本领,使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全体民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使全县“交通事故下降,道路安全畅通,人民群众满意”,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交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扎实的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2002年以来大队连续五年在全市创佳争优竞赛综合考核评比中被评为第一名,连续四年被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连续五年被公安厅交警总队评为“创佳争优”竞赛活动最佳大队、优秀大队和山区交通管理十强大队,同时还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委政法委授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被山阳县委、县政府、县纠风办、县公安局分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创佳争优最佳单位,有三个股室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有8个股室先后14次受到省、地、县表彰奖励,先后有18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03人(次)荣荣获市、县表彰,10名同志受到省总队嘉奖。

工作目标

目前,山阳交警正以全新的面貌投入到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之中,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争先恐后、勇创一流着力提升执法,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