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贪泉
吴隐之(?—414),字处默,东晋濮阳鄄城人,生当东晋后期。曾任中书侍郎,左卫将军,广州刺史等职,官至度支尚书,著名廉吏。
《酌贪泉》是东晋诗人吴隐之的作品。晋安帝时吴隐之去广州出任刺史路过石门“贪泉”,小憩时酌其饮之,并即兴赋下该诗。
作品名称:酌贪泉
创作年代:东晋
文学体裁:五言诗
作者:吴隐之
基本信息
- 作品名称
酌贪泉
- 创作年代
东晋
- 作品出处
《文选》
- 文学体裁
五言绝句
- 作者
吴隐之
基本内容
酌贪泉 酌贪泉诗 吴隐之
古人云此水,
一歃怀千金。
试使夷齐饮,
终当不易心。
赏析:吴隐之素以廉洁出名。晋安帝时期,"朝廷欲革岭南之弊",便任吴为广州刺史。"未至州二十里,地名石门,有水曰贪泉,饮者怀无厌之欲。隐之既至,语其亲人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乃至泉所,酌而饮之。因赋此诗"。乃在州,清操逾厉,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
古人说:"这泉水啊。喝一口便起贪心,想发大财。" 歃,以口微吸也,是说只喝一点,极言其少,千金,极言钱财多。怀,思也,思得千金,便是贪。"一"与"千"对照,强化贪泉之贪。只喝一口,便贪图千金,多喝几口,不用说更贪得无厌。这两句为下文蓄势,为提出相反意见作好了铺垫。
三四句,就伯夷叔齐立论,对贪泉的传说进行了驳斥,从而揭穿以此寻找借口的虚伪性。《史说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说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连掌管国家的大权都不肯要,还会贪图钱财吗?像伯夷叔齐这样的人,即使吸尽贪泉,他们的廉洁之心,也绝对不会改变。贪与廉取决于人的精神境界的高下,的确与是否饮用贪泉无关。〔摘自《历代绝句精华鉴赏辞典》霍松林主编 〕
作者简介
吴隐之
(?—413)东晋诗人。字处默,濮阳鄄城人,是三国时期魏国待中吴质的六世孙。他少时家中贫困,却清高廉洁,从不非分妄取。在为父母守丧时,以孝著称,并由此得到当时有权势者的赏识,因而一出仕就担任士族所任的清官。他在朝内外历任要职,但俸禄大部分给亲戚与族人,自己的生活与庶民一样。朝廷因历任广州刺史皆贪赃枉法,为矫正这一弊病,特任命吴隐之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他在上任途中曾酌饮食泉之水,并赋诗表达自己的清白之志。在广州时,他的清廉节操更为突出,每日只以蔬菜、干鱼为食。从广州返回京都时,一无所带。到京后,拒绝接受执政者为他建造住宅,居住在茅屋小宅之中。以后,他又担任尚书、太常、中领军等要职,但廉洁俭朴的作风始终如一,在他身教的影响之下,子孙也都保持着廉洁谨慎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