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镇管理局
负责对庐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依法行使监察执法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庐江县城镇管理局
- 外文名
Administration of lujiang county town
- 职责
宣传、贯彻城镇管理法律
- 内设机构
人秘股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城镇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城镇管理工作方面的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庐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管理,依法行使监察执法权。
(四)负责庐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对庐城道路路面、路灯、下水道的维护和改造以及对城市广场与雕塑的管理工作。审批和办理道路破挖、临时占用道路、设立杆、管、线、排水等许可手续。
(五)负责庐城环卫设施规划和管理。组织对庐城主次街道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对庐城生活及工业、建筑垃圾和有害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负责庐城“门前三包”、工程渣土管理及处置、市容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依法整治乱堆、乱倒垃圾和物料。
(六)负责庐城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庐城的绿化规划;制订年度绿化建设计划;承担庐城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景点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庐城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对庐城公共客运交通进行统一规划、营运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审批和办理庐城公共客运经营权的有关手续。依法整治乱停乱靠。
(八)负责庐城户外广告(灯箱、护栏、霓红灯、橱窗、电子屏幕、画廊、路牌、楼宇、条幅、布幔、门面标牌、商品宣传车等)空间资源管理和位段设置及外观形式的管理;负责庐城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及违章广告的查处。依法整治乱贴乱画,乱披乱挂。
(九)负责庐城摊点管理。对庐城摊点统一规划定点、审批和监督。依法整治占道经营、乱摆乱设。
(十)负责指导集镇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审批。依法整治庐城主次子道乱搭乱建、棚庵披厦。参与整顿烟尘、噪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城镇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县城镇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股。人秘股、市容管理股、市政设施管理股、财务股
人员编制
县城镇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四、局属事业单位职责界定
(一)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对庐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和公交秩序等实施综合监察管理,依法行使监察执法权;负责对庐城“门前三包“管理、督查、评比工作,依法整治乱摆乱放;负责对庐城流动摊点、夜市排档管理工作,对庐城各类摊点、排档统一规划、定点、定位。依法整治乱设乱占,违规占道经营。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审批。依法整治主次干道乱搭乱建、棚庵披厦。参与整顿烟尘、噪音工作;指导集镇依法行使集镇管理监察执法工作。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对庐城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庐城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对庐城主次干道、后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依法整治乱堆、乱倒垃圾行为;负责对庐城垃圾中转站、倒放场、所辖公厕的管理;负责对庐城生活及工业、建筑垃圾、渣土和有害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卫有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