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局
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的职责。
2018年5月,泸县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泸县司法局
- 地点
泸县
- 属性
非盈利
- 性质
事业单位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负责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登记、注销、年审及指导监督工作的职责。
(三)取消组织全县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职责。
(四)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1
(二)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计划、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