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生平
  • 4.人物评价
  • 5.个人作品
  • 6.参考资料

秦民悦

明朝官员

秦民悦(1434—1512),字崇化,又字邦约,南直隶庐州府舒城县(今属安徽六安)五里乡人,明朝官员、循吏。

天顺元年(1457)进士,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南京户部尚书,卒谥庄简。

基本信息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434年

  • 逝世日期

    1512年

  • 出生地

    南直隶庐州府舒城县

  • 主要成就

    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南京户部尚书

人物生平

天顺元年(1457)进士,授行人司行人。迁工部屯田司员外郎,赈济京畿诸县,多所全活。

成化十年(1474),擢广平府知府,考绩郡守第一,检勘荒田、马地共三千余顷,辩冤活狱一十九人,招流纳徙六千户。九年后离任,民立生祠,求大学士刘珝纪其政绩,竖碑祀之。

成化二十年(1484),迁江西布政司右参政。弘治元年(1488),升右布政使。弘治三年(1490),转本司左布政使。秦民悦在江西任内,戢奸吏,抑豪强,均赋平役,民赖以安。

弘治四年(1491),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府等地,整饬蓟州等处边备。奏乞减庄田租课,以纾民困。增密云右北口官军,招募士兵,以防冲突,皆蒙嘉纳。未几,召为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

弘治七年(1494),改吏部右侍郎。次年,以父丧离任。

弘治十年(1497),起复,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协理院事。

弘治十一年(1498),仍改吏部右侍郎。

弘治十二年(1499),拜南京吏部尚书。初官留都,给假者纷纷,值监丞杨文具告给假回籍省祭、迁葬、养病。秦民悦驳问一状之内四事,并告难以施行,且严禁之。于是,其风稍息。

弘治十三年(1500),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弘治十六年(1503),丁继母忧。

弘治十八年(1505),服阕,改南京户部尚书。

正德二年(1507),致仕。

正德七年(1512)三月卒,年七十九。讣闻,赐祭葬如例,谥曰庄简。1

人物评价

《国朝献徵录》:民悦沉静谨恪,进止有常,平居卷不释手,操觚染翰,老而不倦。在继母忧中,尝疏老疾乞休,诏答以勉。终礼制,尚俟起用,言官乃有论其急於进用者,然民悦莅官持巳,不失法度,士论多归之。1

个人作品

秦民悦擅诗文,有《儆庵集》行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