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市合管中心的工作职责:制定各项制度,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审核病历、票据,批办转诊手续,核销医药费用,财务统计,并负责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等日常事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地点
新乐市
- 类型
政府部门
- 内设机构
办公室等
基本内容
内设机构:行政管理、费用审核、机构监管、财务核算、信息管理
行政管理职责:
1、落实国家、省、市合作医疗运转制度,负责组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2、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新农合基金运行程序,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3、认真组织对参合农民就医费用的审核、 报销工作, 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4、及时发现、收集、研究解决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费用审核岗位职责:
1、审核报销费用。 对住院费用的结算要认真、仔细,每一个治疗、检查、药品、服务项目必须与收费明细表相一致。
2、定期对住院病人的病历进行审核,检查医院是否有乱检查、滥用药、滥治疗现象。
3、依法依章办事, 对所有的审核对象必须一视同仁, 做到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4、审验域外转诊证明,抽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文书。
机构监管职责:
1、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市、 乡、 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的补偿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不履行“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对乱检查、滥用药、滥治疗、滥收费及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接受参合农民反馈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