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消费环节食品法规
- 机构数目
10个内设机构
- 类别
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负责监督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四)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
(五)监督检验、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六)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全市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行政区域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承办省局委托交办的新药评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制剂生产许可证核发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医药产业政策。
(十)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统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拟订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加强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
(二)规划信息科
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规划,推进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对特殊药品、血液制品、育苗、中药注射剂、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进行电子监管;负责建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查询、执业药师远程教育、药品检验报告书网络传递、广告监测等信息系统;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拟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承担行政处罚的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办、核发、变更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