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4.1.办公室
  • 4.2.政工科
  • 4.3.农牧业科
  • 4.4.高新技术产业科
  • 4.5.技术市场管理科
  • 4.6.知识产权科
  • 4.7.计划成果管理科

长春市双阳区科技局

长春市双阳区科技局围绕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科学决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全县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和科普之冬等活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长春市双阳区科技局

  • 类别

    部门

  • 城市

    长春

  • 职责

    科技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科学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各类科技计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科技政策、规定;制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重大研究课题和成果推广项目;组织落实“科教兴县区”战略;组织开展科技兴农、科技兴企活动;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协调、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科技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和技术信息市场,归口管理本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全区科技项目与科学技术成果;负责科技情报工作,参与全区科技干部管理,负责全区民营科技机构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区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大工程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估、审查、审批;负责地震工作和专利工作。

(二)团结动员全区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与创新和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技与当地经济相结合,为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经济发展服务;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作用.

(三)在全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四)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组织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人事、文秘、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农牧业科

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审核、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牵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进行技术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领域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指导社会领域的科技工作;承担社会领域的医药卫生、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协调、联系863计划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基础研究规划方面的工作。

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转让、专利贸易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的出证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旗县市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代理机构、人员资格的审报;组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