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撤销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将由新成立的交通运输部管理,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而铁路总局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同时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 外文名
Chengdu Railway Administration Bureau
- 隶属机构
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
基本内容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撤销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将由新成立的交通运输部管理,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而铁路总局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同时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根据国办下发的《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按照《编制规定》,国家铁路局设立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1。
主要职责
负责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界内的相关铁路监督管理工作。有以下7项主要职责:
1. 监督管理铁路运输安全、铁路工程质量安全、铁路运输设备产品质量安全。
2. 监督相关铁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负责铁路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依法组织或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统计、报告、通报、分析等工作。
4. 研究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
并监督实施。
5. 监督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铁路行政许可产品和许可企业,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监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6. 负责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地方铁路相关部门工作,建立相关信息通报和监管协调机制。协调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和相关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7. 完成国家铁路局及其领导机关交办事项。
领导成员
局 长:黄卿 领导并负责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参与地方指定参加的地方相关议事或工作机构的工作。
副局长:罗加明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工作体系建设与维护;负责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人事工作、党内法治建设、宣传信息及信息化建设、财务及预决算管理与执行、行政采购、政务公开、政务诚信建设、生活后勤,以及统战、群团、扶贫、外事、保密、民族宗教、稳定等日常工作;负责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铁路建设招投标工作,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组织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铁路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口参与或协调地方党政涉及上述工作的有关事宜;受监管局指派参加地方党政要求参与的地方相关议事或工作机构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综合处、监管三处。
副局长:舒华武 负责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输服务质量、以及铁路运输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实施情况,铁路运输设备招投标,许可企业和许可产品,铁路公益运输任务情况,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和行政工作体系建设与维护,负责铁路运输和铁路运输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管理;对口参与或协调地方涉及上述工作的有关事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监管局安委会、投诉举报及信访、应急及值班工作、安全分析和措施落实等日常工作,受监管局指派参加地方党政要求参与的相关议事或工作机构的工作。分管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四处、执法监察办公室2。
参考资料
- 1铁路局“三定”方案:设7地区铁路监管局 取消14项权力
- 2地区监管局国家铁路局(引用日期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