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五日岁”
五日岁,福建莆田独特的汉族传统民俗之一。莆田民间通过度五日岁,从明代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起,每年都进行一次反海盗斗争优良传统的教育活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五日岁
- 节日类型
传统节日
- 流行地区
莆田县
- 节日起源
民俗
节日习俗
“五日岁”是原莆田县独特的汉族民俗。这个民俗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初—至初五为“五日岁”。正月初一吃完长寿面后游春,或登山,或上街,或上亲友家做客,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初二登山、上街玩都可以,但是却不能到亲戚朋友家,因为古为“探亡日”。初三开店门,城乡经商者从这天起照常营业。初四“做大岁”,家家户户杀鸡宰鹅,再吃团圆饭。这天上午,人们要把刚出嫁的女儿和女婿一道接回家,一起过大岁。初五早上,又吃长寿面,饭后游春去。在乡下,五日岁期间不吵闹不打架,邻里友好,家庭和睦,有气话也要待岁过后再说。其乡土气息之浓厚令人信服。
节日来源
“五日岁”始于1563年。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月,倭寇集中六千精锐,连攻兴化府城达三旬,农历十一月廿九日,兴化府城沦陷。日本倭寇盘踞达60天,于次年正月廿九日弃城东逃。二月初一,逃难者陆续回城,和城内幸存者一道庆祝府城的收复。初二,各自到亲友家探望,然后于初四补行度岁。以后,因农历二月正值春耕生产大忙,“补行度岁”纪念活动放在正月进行。就这样,五日岁在莆田世代相沿,一直保持至今,成为莆田人祖祖辈辈对青少年进行反海盗斗争优良传统的教育活动。
据清乾隆《兴化府莆田县志·列女传》记载,兴化府城沦陷后,城内女子和男人并肩战斗,同倭寇进行了拼命的斗争,表现出了宁死不屈的精神。“梅峰寺前,有一女子,手足钉于壁以死,云‘抗贼不屈者’。有西门女子者,匿西门涵窦中。贼得之,据地坐不起,贼怒而刺其喉……贼往西洲邱家,有红衣女子,容色甚丽,贼见而喜,强欲侵犯。女子忿色厉声,贼怒刃之,大骂不绝而死。水关头边一女子,贼执之,骂贼,断其舌,复寸寸斩之。贼在沟头将杀一男子。有一妪固抢持,云其夫也。贼竟夺而杀之。妪拊尸果血哭。移时,贼亦杀之……”读着这些记载,令人触目惊心。倭寇之所以把女子活活钉死在梅峰寺前,无非是要制造异常恐怖的气氛,让全莆田人降服,归顺他们,妄图以莆田城为据点,进之占领闽中直至全福建。从西欧海盗到处建立殖民主义据点的行径中,我们看到了这一点。
在那时,城里人无路可走,连躲藏在涵洞中的一女子也不能幸免,狼心狗肺的日本海盗却要抓住她。面对强敌,她不仅据地不起,还义正词严地怒斥贼寇,揭露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海盗不但不低头认罪,反而还挥舞大刀,往她的喉部刺去,真是惨不忍睹!
这一记载还告诉我们,当年盘踞兴化府城的倭寇,既野蛮,又虚弱,外强中干,在城里不得人心,十分孤立,除了把反抗的人凌辱至死之外,没有别的看家本领!正因为如此,海盗们虽可以一时得逞,但却逃脱不了灭亡的命运,盘踞60天之后却最终弃城东逃。
和同期的欧洲海盗一样,日本海盗盘踞兴化府城之后,四处烧杀抢掠,大施酷刑,人民群众因反抗斗争而被活活打死、被活埋的,多得难以统计。有首莆田汉族民间歌谣唱道:“贼倭寇,罪滔天,贪我财物,焚我市廛,杀人如草芥,九死无一生…………”在敌人的屠刀之下,莆田的许多女子不畏酷刑,勇斗顽敌,显示了兴化儿女的英雄本色。这里试举两例。
郑氏,林永芳妻。府城沦陷之后,丈夫被倭寇活活打死,住房被烧毁,郑氏被抓走。倭贼劝降,要她归顺,不从。“贼怒,割其左耳,骂声甚厉。贼复割右耳,又骂。贼大怒,割其鼻,逐之。”
游氏,庠生周大佐妻。倭乱被执,贼责赎金。系至谯楼前,露刃临之,游无惧色。值他贼过,欲以金代赎,游骂愈厉,遂被害。
黄氏,参议大廉女,为陈复良妻。城陷时,年方十七。贼将逼之,黄哭骂前夺贼刀。贼怒,拽之出。黄且指且骂,贼劈之,五指俱落……
兴化府城陷落后,莆田女子面对顽敌,还发扬舍己救人的精神,千方百计让自己的亲人脱险,有的抱着孩子从城墙上跳下去,舍身救子;有的把男孩藏在鸡栖中,覆以麦草,自己投水自杀;有的临危不惧,上虎口抢救自己亲人脱险……
陈氏,黄河妻。壬戌之变,河陷贼中。贼质以索钱。陈氏遍告宗人无所得,乃自入贼围。告贼放夫出乃可得钱,请以身代质。逾旬,而夫不至,贼以为绐己也。遂引出,割其乳,立毙。
林氏,雍士宪妻,居南门外。倭寇之城,士宪母卧病,林氏不忍弃去。贼将杀其姑,林请代。贼见其色,悦之,免姑而获林。驱,不行,绳缚以行。至城河,林绐曰:“愿自行,不用缚也。”贼信而解之,遂投河而死。
凡此种种,称莆田为英雄的母亲城却不为过分。紧要关头见真情,英雄的母亲们,在这次抗倭斗争中显示了自己举足轻重的历史作用。
日本海盗对莆仙的侵犯始于明初。当时明朝政府在莆田沿海实施了一系列防倭措施,先后修筑了迎仙、冲沁、青山、嵌头、吉了、小屿六寨及平海、莆禧两城;在南日立水寨,屯战船;增加沿海驻军;烽火台遍布各地,用来报警。一旦发现敌情,值班员立即点燃烽火台上的柴草,按规定,把消息传播出去,并引起临近烽火台的连锁反应。由于攻打快速,值班员负责,所以会在极短时间内把信息传遍了全县各地,让更多的人投入战斗准备。
明朝中期,政治腐败,海上走私活动猖獗。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七月,右副都御史朱纨奉命提督浙闽海防军务,巡抚浙江。他一上任,就“革渡船,严保甲,搜捕奸民”,狠狠打击海上走私活动。却敌不过“中国衣冠之盗”,他们利用手头权力,在朝中不断散布朱纨的坏话,混淆是非。“御史陈九德遂劾纨擅杀”,纨终被罢官。朱闻之,悲愤交加,服药自尽。从此以后,“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事……未几,海寇大作,毒东南者十余年”。
所以,嘉靖四十一年兴化府城沦陷说明,政治腐败,海上走私猖獗,给沿海各地带来的是大灾大难。据不完全统计,仅1543年即嘉靖二十二年至1563年的二十年间,莆田县死于倭寇屠刀之下的就有数以万计,再加上那时候瘟疫流行,致使“一坊数十家,而丧者五六;一家数十人,丧者七八,甚至尽绝者。哭声连门,死尸塞路。孤城之外,千里为墟。田野长草叶,市镇生荆棘”。全县被倭寇焚烧的房屋不计其数,野蛮的倭寇还毁坏许多陂堰堤坝等水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