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置沿革
  • 4.地理环境
  • 5.自然资源
  • 6.经济
  • 7.交通
  • 8.社会事业
  • 9.风景名胜

岩汪湖镇

岩汪湖镇是西洞庭湖国家湿地公园的门户,位于洞庭湖西南,汉寿县东南部,镇区中心距县城约14公里,东抵洋淘湖镇,南隔撇洪河与龙潭桥乡、崔家桥镇相望,西与太子庙镇、株木山街道、辰阳街道、龙阳街道相邻,北与沅水相畔,澧水与沅水交汇形成了这里优美的湿地风光、肥沃的土地和丰富的野生水产资源。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岩汪湖镇

  • 外文名

    Yanwanghu Town

  • 行政区类别

  • 所属地区

    中国华中

  • 电话区号

    0736

建置沿革

岩汪湖镇解放时属福城乡,隶属第一区。1963年,改属周文庙公社,1984年7月析建岩汪湖镇。岩汪湖镇经2015年底汉寿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由原岩汪湖镇、原大南湖乡、原周文庙乡合并成立岩汪湖镇。

地理环境

岩汪湖镇建筑

全镇区域面积153.34平方千米(2017年),总人口38920人(2017年),耕地面积130146亩,共辖19个行政村、3个社区,共418个村民小组,10个居民小组。

自然资源

岩汪湖镇依靠湖区肥沃的土地,发展成了传统的农业大镇,是全县的粮、棉、油、麻的生产基地,全镇以种植业为主,主要推广优质稻种植,全镇水稻占粮食播种面积的96%。2011至2013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农业部水稻高产创建整建制示范镇,2012年被评为全市粮食生产先进单位,2013年被确定为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2010年以来连年是“常德市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优越的湖区和湿地资源形成了岩汪湖大规模的水产养殖,养殖类型主要有四大常规鱼种,特种养殖有珍珠、螃蟹、甲鱼、鳝鱼、泥鳅、对虾、小龙虾等。2015年养殖水面9.5万亩,其中珍珠养殖面积1.7万亩,全年水产品总产量8000万吨。珍珠养殖催生了全镇颇具规模的特色珍珠产品加工产业,年产各类珍珠首饰20万件,“珍珠之乡”美名享誉神州大地。

依托西洞庭湖湿地,岩汪湖镇的旅游服务业也正蓬勃发展,西洞庭湖湿地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全面启动,2012年,投资3000多万元,当年开工、当年峻工建成湿地风情步行街。2013年被市委宣传部、都市频道评选为“美丽乡村”、“最美水乡”。以青荷园、吊脚楼、乡里人家为代表的美食业蓬勃发展,全镇现有大小餐馆20家,螃蟹、龙虾、外江野生鱼等特色美食在县内外享有盛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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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汪湖镇主要靠河湖自然养殖鱼类、品种单一,产量低下。从前些年开始,岩汪湖镇党委政府巩固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注重特色农业,促进经济发展。黑杨产业不断壮大,全镇新植杨树1500亩,累积面积达3万亩,现有杨树加工企业8家,年吞吐杨树8000多立方,解决就业人员160人;高效水面不断开发,2011年养殖珍珠1200亩,吊养珍珠80万只。特效水产养殖面积170亩,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

2015年,岩汪湖镇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可达4.2亿元,同比增长82.6%(与2010年相比,下同),年均增长16.5%;二产业总产值达9498万元,同比增长78%,年均增15%;一产业总产值达1.55亿元,同比增长65%,年均增长13%;镇固定资产投资达3526元,同比增长200%,年均增长4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900元,同比增长53.5%,年均增长10.7%。

交通

岩汪湖交通四通八达,三角桥成为境内陆路交通枢纽,西至县城、常德,北至西湖区、武汉,东至蒋家嘴、长沙。车辆南来北往频繁,集市商贾云集,构成一派繁荣景象。县道——军汉公路自西向东穿境而过,黄金水道——沅水自上游逶迤西来,撇洪河贯穿西东,通江达海。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珍珠之乡”、“鱼米之乡”、“苎麻之乡”、“欧美黑杨之乡”的美称。

社会事业

近年来,岩汪湖镇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益经营,致力依托西洞庭湿地公园,建造特色集镇,创造旅游品牌,打造汉寿县旅游名镇。

1、重规划,建设旅游新中心

近年来,岩汪湖镇党委政府对集镇重新规划,目标是建设“滨湖旅游名镇”。新的规划区范围西到平安路,东北临西洞庭湖区,南到五美大桥,总建设用地面积2.46平方公里,致力打造西洞庭湖旅游服务基地,镇行政、商业、服务中心。新开发旅游用地沿目平湖街向北发展,采用和谐、健康的理念,以生态为主题,湿地为特点,构造一个集生态教育、旅游休闲、绿色人居为一体的湿地公园。集镇布局结构为“一轴两区”,一轴是以西洞庭湖的临湖大道为轴线,二区是西洞庭湖旅游服务区和集镇生活服务区,西洞庭湖旅游服务区分为三大类,旅游配套设施功能区,占地面积450亩,农业生态产业园占地面积630亩,农产品采摘区占地面积1000亩,集镇居民生活服务区,居住建筑用地占40%,公共建筑用地占15%,道路广场用地占15%,公共绿化用地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