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关系
  • 4.豫剧演员
  • 5.法医学家
  • 5.1.法医学教育
  • 5.2.科研成果
  • 5.3.检案经验
  • 5.4.桃李满天下

郭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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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家郭景元

郭景元教授,中国当代法医学家,1952年毕业于福建医学院,由于成绩优秀,被选送到卫生部第一批高级法医师资班学习。从那时开始郭景元教授与法医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毕业后分到中山医工作。一直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及检案实践。48年来,从不间断。他是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的创始人之一。曾任法医学系副主任,法医物证学教研室主任;教育部全国法医学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医学杂志编委,法医学杂志副主编,全国法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人,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广州市科协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医顾问,广州法医学会理事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郭景元

  • 国籍

    中国

  • 民族

  • 出生地

    中国

人物关系共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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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林几(1897~1951),中国现代法医学创始人,字百渊。林几(1897~1951),1897年12月20日出生于福建福州一书香世家。1918年考入北平医学专门学校(北京大学医学院前身),毕业后留校任病理学助教。1924年由校方派往德国维尔茨堡(旧称华兹堡)大学医学院学习两年,专攻法医学,后又在柏林大学医学院法医研究所深造两年。1928年毕业,获医学博士学位。是年回国后,受北平大学医学院之聘,筹建法医教研室,并任该室主任教授,他边教学边研究,同时承办了各省市法院送来的法医检索。1932年受司法行政部委托,到上海筹建法医学研究所,任所长。林几积极培养法医学人才,从医学院毕业生中招收法医学研究生,培养两年结业,由司法行政部授予“法医师”证书;受理全国各级法院送检的有关法医检验、鉴定案件,创办《法医月刊》;建立“法医学研究会”学术组织,成绩斐然。1935年林几重返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任主任教授。他经常在《中华医学杂志》、《北平医刊》上发表论文。 抗战时期,1937~1939年任西北联合大学医学院教授。1939年受聘于在成都的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1943年7月创建了法医学科,任主任教授。并曾为四川省高等法院举办高级司法检验员培训班(即司法检验专修科前身)。 抗战胜利后,随学校迁回南京。1947年继续举办第二期高级司法检验员培训班,学制两年。1948年中大医学院建立了法医研究所,林几兼任所长。 新中国成立后,卫生部聘林几为卫生教材编审委员会法医学科组主任,编审法医学教材,并委托他继续举办两年制高级法医检验人员培训班,为新中国培养了第一批法医检验人才。 林几是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创始人。我国南宋时的宋慈(1186-1249)总结四任法官时的验尸心得,编著了世界上最早较为完整的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随着时代前进,但我国的法医验尸技能仍停留在尸表的检查。林几有鉴于此,立志振兴祖国的法医学,所以在留学德国时专攻法医学,并悉心学习法医检验技术。回国后,在医学院创建了法医学科和法医研究所时,增设病理、物证、人证、化验等研究室,添设所用的仪器设备,为培养法医人才、接受检案和法医研究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他先后培训法医检验人员300余人,他在上海法医研究所任期内,曾招学制一年半的法医研究生班,培养了20余位高级人才。 新中国成立后,中大医学院改为第五学医大学,他受中央卫生部委托亲自计划举办的法医学高级师资班共办了两期,培养20余人。结业后,分别分配到北京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四川华西,湖南湘雅,以及西安、浙江、江苏、山西等医学院,成为新中国高等医学院校的第一批法医学师资。 林几学识渊博不愧称谓“百渊”。授课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常结合授课内容讲案例,极受学生欢迎。他为医本科学生或者将从事司、检、法工作的学生上法医课时,编著出版了不同要求的法医学教材。如《医师用简明法医学》、《法官用法医学讲义》、《犯罪侦察学》、《犯罪心理学》等。 在教学中他很重视法医检案,凡受理各省、市法院送检的案件,常亲自检验鉴定。当检查内脏时,指出阳性病变部位和取检材时应注意之处。他总结了二十余年来的法医尸验资料,作出死因分类统计。他坚持真理,检案都以事实为根据,绝不弄虚作假。在编写的法医鉴定书写有“本说明皆据学理事实,本鉴定皆公平允,真实不虚”的字样,以示对做鉴定结论负责。
全文

豫剧演员

郭景元(1925——)幼名大兆,绰号九个半指头。河南省中牟县杨桥人。受本村著名豫剧演员李门搭影响。自幼去密县窝班学戏。出科后随周海水在郑州、开封一带演出。以老生、花脸应工,唱法上善用花腔、拖腔。代表剧目为《凤仪亭》、《铡赵王》、《前楚国》、《楚平王》等。

法医学家

法医学教育

几十年来,郭景元教授热爱法医事业。他出生在我国宋代法医学大师宋慈的故乡。他对中国法医学有深厚的感情,一直执著与追求。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法医学教学并不受重视,但他仍坚持在法医战线上工作;在长达10年文革的特殊年代,他虽受到许多委曲和迫害,但仍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做出了重要贡献。80年代后,他迎来了法医事业的春天,他日以继夜地工作,为筹建法医学系,培养后继法医人才,忘我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92~1993年曾访问美国,他本有机会继续留在美国工作、生活;他还是毅然回到法医学系,继续中国法医学事业。

科研成果

郭景元教授一直从事法医学应用基础的研究,探索法医鉴定的新方法。50年代,发现了结膜下注射法制备抗体,解决了血痕及精斑鉴定缺乏抗血红蛋白及抗精液血清的难题;60~70年代,从事微量血痕的血型鉴定、毛发血型鉴定和马王堆古尸研究,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及医药卫生科学大会奖。80~90年代,深入研究毛发血型物质的部位以及血清型、酶型、HLA、DNA的检测,达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几十年来郭景元教授在国内外杂志发表论文100多篇。学术重大、有影响的法医学著作17部,其中,《实用法医学》获卫生部1988年优秀教材奖,该书曾作1985年中国法医赴美考察团代表我国法医赠送美方同行的礼物。《法医学》(卫生部统编教材)第一、二版获卫生部1994年第二届优秀教材奖;《实用法医手册》获卫生部1996年医药卫生杰出科技著作科技进步奖)《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分卷》获1983年广东省高教局、卫生厅联合三等奖;《法医学入门》获1982年《中级医刊》优秀论文奖;《血痕HLA-AB抗原测定》获1986年广东省高教局二等奖。

检案经验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郭景元教授近五十年法医生涯中,亲自主持鉴定的各种法医案例达数千件,其中包括许多鲜为人知的案件,也有许多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例如,文革中湖北襄阳副县长杀岳母案;湖南中学校长强奸学生案;湛江市某戒毒所犯人死亡,诬告派出所干警打死案;饶平交警被踢死案;郑州铁路医院“调错”婴儿案;石家庄法医不正之风案;福州某大学女青年被奸杀案;江门市某民警杀妻、抛尸入水塘案;和平县女子自杀,误为他杀,致冤平反案等。一些有关他为受屈干部平反,为民伸冤的事迹,在群众中广为传颂,得到省内外党政领导一致好评。

桃李满天下

郭景元教授十分重视法医人才培养。从60年代起,在他带领下,先后为广东省佛山、韶关、梅州、肇庆、湛江等地区以及广东、云南省检察院,广东省保险系统,武警系统等系统举办数十期法医培训班,解决当时法医人才欠缺的问题,提高法医质量。为广东省法制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至今大部分受培训的法医能坚守岗位,并成为公检法系统的骨干,有些已成为当地公安局长、县委书记。80年代举办物证班十期,为全国物证学个人识别亲子鉴定培养了大批人才。近十几年培养硕士生25名,博士生5名,为全国公检法输送许多高级人才,为中国法医学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郭景元教授的法医学生涯,是在风风雨雨中度过的。“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他最喜欢的一句格言。正是风雨磨炼了他的个性,他那刚直不阿,不畏权势,秉公办案的精神赢得同行的信任和尊敬。现在郭景元教授虽已年逾古稀,但他对法医事业,还是那样执著追求。他希望在法医学领域中谱写新的篇章,为祖国法医学事业继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