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月8日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凌(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常务副组长:曾 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永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袁云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丁维刚(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香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朝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世祥(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冷预春(县委办主任)
程 涛(县政府办主任)
徐忠华(县人大财工委主任)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陈有强(县交通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陈俊熙(县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