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一、组织机构
  • 3.1.1、成立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领导小组
  • 3.2.2、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
  • 4.二、责任分工
  • 5.三、工作措施
  • 6.四、纪律要求

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月8日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价格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共习水县委办公室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组长

    李 凌(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 常务副组长

    曾 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副组长

    陈永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县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凌(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常务副组长:曾 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永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袁云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丁维刚(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香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苟明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朝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世祥(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冷预春(县委办主任)

程 涛(县政府办主任)

徐忠华(县人大财工委主任)

贺胜琴(县物价局局长)

陈有强(县交通局局长)

冯泽民(县经贸局局长)

陈俊熙(县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