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参考资料

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是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

基本信息

  • 名称

    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 发布时间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基本内容

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0〕1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有关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核算,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2009〕16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执行。

附件: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1

财政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相关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有关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2009〕160号)和《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0〕12号)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金〔2010〕100号)规定的28个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

(三)本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财会字〔1999〕33号)中涉及建设项目贷款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下分别按照建设项目贷款业务和在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增设相关明细科目。其中,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关明细科目会计处理沿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相关规定,对于建设项目贷款业务相关明细科目会计处理遵照本办法规定。

(四)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科目的修订

(一)第121号科目委托贷款

1.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