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案发经过
  • 4.犯罪前科
  • 5.法院判决
  • 6.事后警醒

3·11石家庄市三恶少殴打并轮奸19岁女网管案

2010年11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三恶少殴打并轮奸19岁女网管案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宣判,五被告均获刑,最高刑期十六年六个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3·11石家庄市三恶少殴打并轮奸19岁女网管案

  • 时间

    2010年3月11日22时

  • 地点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与中华大街

  • 伤亡

    1人

案发经过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3月11日22时许,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的红线网吧,被告人董某、杨某、吕某先确认受害人赵某某在网吧内,张某(在逃)打车在楼下等候,杨某、董某和吕某三人到网吧殴打受害人赵某某并将其拽着头发拖出网吧。次日凌晨1时许,受害人被带至石家庄市桥西区南长街宝仓院洗浴中心207房间,董某殴打受害人后伙同赵某将其轮奸。3月12日11时许,受害人赵某某才被放出,这期间受害人遭殴打并被非法拘禁13个小时之久。

犯罪前科

此外,2010年3月初,赵某等两人在日租房内将另一受害人李姓女子轮奸。公诉方还对五名被告人的其它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

法院判决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被告人董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吕晓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事后警醒

据警方调查,涉案的三名男青年年龄在19岁到21岁之间,他们从小混迹石家庄市南长街一带,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其中的一名嫌疑人董某2009年10月11日刚刚出狱,被两名同伙称之为“变态董”,因为每次作案时,董某都会动手殴打受害人,不论对方是男是女。

庭审结束后,现场的群众痛心地说:“这么小的年纪犯下如此大的罪过,让人愤慨的同时更让人惋惜。”

社会应该反思青少年一代的教育问题,多多传递正能量,让他们耳濡目染正确、向上的事情,向积极向上的方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