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违纪被查
  • 5.参考资料

林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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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德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小楠,男,汉族,1969年9月生,福建屏南人。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8年11月13日,林小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林小楠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9年9月

  • 出生地

    福建屏南县

  •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

人物履历

曾任屏南县政协办副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科员;屏南县寿山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人大主席、党委书记;福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9年9月起任中共福安市委常委;

2009年10月起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6月起任福安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2011年12月18日起任福安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6年8月,任福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违纪被查

2016年9月21日,据福建宁德市纪委网站消息,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小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

2016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辞去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3

2016年12月22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披露,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原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小楠(正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4

2017年6月5日,宁德市检察院对林小楠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经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林小楠在2010年至2016年上半年担任福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申请、征地拆迁、资金补助、工程款拨付、协调银行贷款、免除税收处罚款、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福安市金宏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范子明等个人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733万元。

2018年11月1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林小楠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1

参考资料

  • 1
    宁德市检察院接受东南网专访 就“林小楠案件”回应社会关注东南网(引用日期 2019-01-31)
  • 2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林小楠被调查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2016-09-21)
  • 3
    人大任免福建(引用日期 2016-12-02)
  • 4
    福建宁德人大教科文卫委原主任涉嫌受贿被逮捕新浪网(引用日期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