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
为适应本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市对外开放和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1980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批准成立福建省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该局为一级局,归统战口,初定事业编制20人,暂与省外办、省侨办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和规划全省旅游业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福建省旅游局
- 性质
政府机关
-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
- 所在地
福建省
历史沿革
1981年11月,重新核定该局行政编制30人,下设办公室、业务处、宣传处、规划建设处,正式对外办公。
1983年5月,接国家旅游局通知,该局更名为福建省旅游局,印章从当年6月1日起启用。
1983年10月,局内部机构调整,设办公室、宣传处、计划基建处和企业管理处。
1985年4月,局机关机构设置调整,设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处、企业管理处、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宣传处、外联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总支。
1986年5月,省编委批准省旅游局增加行政编制20人,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计划基建财务处、宣传处、外联处、机关党委会和党组纪检组,负责制订全省旅游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省内所有旅游单位实行全行业管理,指导促进全省旅游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1989年4月,撤销外联处,设立政策研究室。
1990年,设立监察室。
1991年7月,省编委根据福建省旅游业发展现状,核定省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0人,同时考虑到台湾已成为本省主要的客源市场,批准省旅游局增设台湾事务办公室。
1992年,台湾事务办公室更名为港台国际联络处,政策研究室更名为资源法规处。
1995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福建省旅游局作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企业管理处、市场开发处、资源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港台国际联络处等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48名,事业编制6名。
1995年底,福建省旅游局的直属单位有:福建海峡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原中国国际旅行社福州分社)、福建省旅游公司、福建省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福建省康辉旅行社、福建省旅游汽车公司、福建省旅游贸易公司(原福建省旅游服务公司)、东湖宾馆、福建省旅游声像艺术中心(原福建省旅游声像制作公司)、福建省旅游干部学校,并有香港华闽旅游有限公司、福州温泉大饭店、福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福贝塑胶有限公司、福履鞋厂、武夷山玉女大酒店等6个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011年底,福建省旅游局在“十二五”期间打造海峡“智能旅游”的重要工程之一海峡旅游网上超市新版网站先行网正式上线发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旅游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按规定承担福建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相关事务。
(三)负责指导全省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省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承担出境旅游事务和旅游签证相关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