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图书馆学会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由泉州市的图书馆工作者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市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
- 方针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 隶属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分会
- 风尚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学会简介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由泉州市的图书馆工作者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市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隶属于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分会。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基本方针,弘扬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加强同全国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编辑、出版、发行图书馆学书、刊资料,促进学科发展;为泉州市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介绍、推广和评定图书馆学科研成果;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普及图书馆学基础知识,传播推广先进技术,发现并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维护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指导阅读,开展科普教育。
学会的会员单位是泉州市公共图书馆、教育系统的各学校图书馆、工会所属的企业图书馆(室)、卫生系统各医院图书馆(资料室)、以及各区、县、街道图书馆(室)。
学会章程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泉州市图书馆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本市图书馆工作者交流研究成果和推进协作活动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图书馆事业的参谋和助手。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繁荣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探索图书馆的改革和各项工作的新经验。组织本市各系统图书馆(室)之间的协作,推进图书馆现代化,提高图书馆干部的素质,团结广大图书情报资料工作者,为开创泉州市图书馆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
第三条 本会主要任务是:
1.发动会员进行图书情报资料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图书馆学的研究,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2.推动本市各系统图书馆(室)之间的协作和经验交流,促进各单位的业务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协助有关方面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员与广大图书情报资料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4.编辑出版图书馆学刊物和专业图书资料,以交流信息和研究成果,帮助会员和广大图书情报资料工作者提高学术水平;
5.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有关图书馆事业建设的工作任务,对有关重大问题组织调查和研究,向领导部门提出建议;
6.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和图书情报资料工作者,向党和政府反映图书情报资料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会员正当权益。
第四条 本会鼓励会员的创造性劳动,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提高服务水平。对于本会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和图书馆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的会员和团体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有关部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