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主要负责
  • 5.机构设置
  • 6.参考资料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2004年11月,原鹰潭市国家税务局重点企业管理分局更名为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现设四股三科一厅。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 负责

    其所属企业的税务管理

  • 性质

    税务分局

  • 地址

    中国鹰潭市

机构简介

主要负责设区市城区的大型纳税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税务管理,负责金融、保险、证券、铁路、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石油、烟草等缴纳(扣缴)所得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管理;负责设区市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务管理。1

主要负责

设区市城区的大型纳税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税务管理,负责金融、保险、证券、铁路、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石油、烟草等缴纳(扣缴)所得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管理;负责设区市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务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防伪税控交叉稽核和金税工程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情况;

(五)负责所辖企业的日常检查及一般性行政处罚;

(六)负责所辖企业进出口税收、涉外企业和外籍人员的税收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局的税收统计、测算,税收计划分析、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

(十)组织税法宣传,提供税收业务咨询;

(十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1、税政法规股

(一)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燃油税等其他税种的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