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守全
黎守全,男,壮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广西宜州,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1。
2025年12月,黎守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黎守全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壮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12月
-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
- 籍贯
广西宜州
人物履历
曾任宜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南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3,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14。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5年8月,黎守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开除党籍
2025年12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黎守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守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投机钻营,在党内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黎守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黎守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
参考资料
-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黎守全接受审查调查界面新闻(引用日期 2025-08-21)
- 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 黎守全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引用日期 2025-12-29)
- 3最新!广西发布一批人事信息 涉及多地重要岗位_新浪广西_新浪网新浪网(引用日期 2022-03-01)
- 4领导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引用日期 202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