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5.参考资料

白贵泉

白贵泉,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吉林扶余人,大学文化,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9年8月,白贵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白贵泉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6年1月

人物履历

1970年12月至1979年2月在铁道兵某部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副排长;

1979年3月至1995年8月在长沙市东区人民检察院任司法警察、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

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

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书记;

1998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其间:2000年5月至2001年3月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干部;

2003年4月至2008年7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8年8月至2016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4年2月明确正厅长级);

2016年6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19年8月,白贵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白贵泉违反政治纪律,隐匿销毁证据,指使他人外逃,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揽储提供帮助,在装备采购方面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办理虚假身份证件;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司法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白贵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思想道德滑坡,官商勾结,公器私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  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贵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费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

参考资料

  • 1
    湖南省2名省管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用日期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