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月
税收宣传月(Tax awareness month)是税务系统定于每年4月份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的活动,自1992年开始举办,旨在对纳税人进行纳税教育,增强纳税意识。1
税收宣传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指导思想、宣传主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税收宣传月
- 外文名
Tax awareness month
- 首届时间
1992年
- 2022年主题
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2
历史沿革
税收宣传月制度缘起于改革开放的大潮,缘起于税务部门对税收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路线后,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中国税收事业得到飞速发展,财政收入90%以上主要靠税收。面对国家经济的严峻形势,为了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厚望,税收任务十分繁重。受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人们对税收概念的认识极为模糊,纳税意识十分淡漠。税收工作困难重重。为了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的厚望,时任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提出税务系统要“勇挑重担,为国分忧”,率领全国税务系统加强征管,努力征收,力争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国家税务局领导一致认为,要达到目的,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是关键。于是,他们确定先从加强税收宣传入手,建立专职宣传机构,调集专职宣传骨干,大力开展税收宣传。
1989年7月,国家税务局组建宣传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统一对外的税收宣传工作。该机构一经组建,就把开展一系列税收知识和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放在首位。他们充分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大力发挥宣传人员的聪明才智与创新精神,策划项目,创意方案,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1989年9月至1990年9月,国家税务局与团中央联合,成功地开展了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通过这次为期1年的税法宣传,全国有400多万个体工商户获得税法宣传知识合格证书,1000多户获得遵守税法模范户证书。山东省个体工商户主动补缴税款6000多万元,四川省有5万多人在活动中主动补缴税款。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税法意识明显增强,税收环境明显改善,税收明显增长。1989年中国个体工商户税收比上年增加42亿元,增长43.5%.
继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之后,为了把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向全国各阶层,从1990年10月起,国家税务局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了为期1年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1990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授奖仪式,时任中顾委常委陈锡联,中顾委常委、中央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康世恩,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李源潮等领导出席了授奖大会并讲话。此后,连续每年都举行全国青少年税法宣传活动。在连续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后,有关部门逐步意识到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宣传制度,于是,税收宣传月制度应运而生。
1991年底,从事税收宣传工作的人们聚集到一起总结、讨论下一步宣传工作思路。大家借鉴环保系统一年一度开展的“世界环境宣传日”活动的经验,建议税务系统建立“税收宣传日”“税收宣传周”或“税收宣传月”制度,同时起草了一个初步方案。该方案几经修改后提交局务会讨论研究。后国家税务局专门发文决定,从1992年4月1日起至月底,开展第一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文件指出:“为了增强全民纳税意识,逐步实现国家向公民依法征税的强制性同公民向国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的有机结合,必须在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这既是发展税收事业的需要,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并决定从1992年起,每年4月为“税收宣传月”。
活动形式
1、街头宣传。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法规。
2、税收宣传“六进”。税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和进社区等“六进”活动。
3、结合各项竞赛:包括短信征集、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公益广告、知识问答、flash动漫制作比赛等。
4、在线访谈。税务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在线答疑解问,与网民沟通。
5、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评议义务监督员,实地参观税务分局业户管理过程、办税服务厅办税流程。
6、税企座谈会。邀请企业纳税人代表开展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交流沟通思想信息。
7、星级纳税人评定。根据纳税遵从度评选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8、编撰专题书籍。
9、制作专题影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