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检查。负责管理各县(区)社保分局的人员和资产,指导各乡镇社保所的业务工作,组织各分局实施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监督考核各分局的基金运行情况。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简介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 公交路线:7路 邮编:516003 管辖范围:惠城区 、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
领导
李运武:局 长,主持全面工作、直管计划财务科,联系惠东、龙门分局;
丁耀华: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险关系科、信息技术科,联系博罗分局;
陈雪梅:副局长,分管工伤待遇核发科、市工伤医疗康复中心,联系惠阳分局;
黄汉强:副局长,分管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居民保险管理科,联系大亚湾分局;
黄汉榜:副局长,分管医疗生育待遇核发科、稽核科,联系惠城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经办市直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审核和发放市直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市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费。
(三)负责管理市直参保单位的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负责市直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证据收集以及认定、鉴定结论的送达工作。
(四)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以及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五)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经费的收支预、决算编制;拟定基金、经费支出计划,及时向各分局下拨基金和经费;拟定基金调剂计划。
(六)负责管理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和资产,组织各分局实施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本局日常工作;负责本局各科室、各分局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及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接待、保卫、后勤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局人事、党务和工、青、妇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