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农业局
单位简介
1997年7月农业局、畜牧局合并,统称农牧局。2006年底农牧局共有142人,其中:在岗89人,退休53人;在岗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81人。2008年又恢复为农业局和畜牧局。
组成机构
中共中阳县委农业系统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5人;
中阳县农业系统工会委员会,设专职主席1名;
中阳县新农村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阳县农业工作委员会;
中阳县农牧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1名。(纪检委派驻农牧局纪检组长1名)
农牧局下设机构16站一室,畜牧:草管站、改良站、动物防疫站、动检站、5个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农业: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经作站、土肥站、种子管理站、农业环保监测站、农广校。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能
1、农业生产经营。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鼓励农民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兴办各类企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成立各种农产品协会,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
2、制定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农业资源的规划,制定农业发展规划。
3、指导和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4、种植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
5、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快畜牧业发展,推广圈养和舍饲,改良禽畜品种,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
6、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包储和流通,草原围栏,动植物原种基地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7、动植物品种的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鼓励品种选育和生产,经营相结合,实施种子工程和禽畜良种工程。
8、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
9、依法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
10、实行动植物防疫、检疫制度,健全动植物防疫体系,加强对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的快速扑灭机制,建设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实施植物保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