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田好弘
安田好弘(1947年12月4日- ),兵库县人,一桥大学法学部毕业,是日本著名的人权律师,废死支持者,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曾邀请来台作演讲。由于经常担任反资本主义者、反政府者、反社会者、连续杀人犯、强奸犯以及恐怖份子等罪大恶极者的辩护律师,因此有“魔鬼代言人”的称号。1999年,以废除死刑的功绩,获颁"反权力人权奖",人称"人权斗士"。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安田好弘
- 别名
“人权斗士”
- 出生日期
1947年12月4日
- 毕业院校
- 籍贯
日本兵库县
- 职业
律师
- 主要成就
获颁“反权力人权奖”
简历
1980年:琦玉县宫代町母子杀人案。
1980年:新宿西口纵火案:替在新宿公车上纵火的犯人辩护,结果: 求刑死刑,但最后判处无期徒刑伤亡: 死亡六人,其中包括一对八岁与四十岁的父子。
1983年:北海道道政府爆破案:替爆破北海道官厅的激进份子辩护。结果: 判决死刑定谳,但未执行。伤亡: 死亡两人。
1987年:达卡日航劫机事件结果: 无期徒刑伤亡: 无(因为劫机成功了)
1990年代:浅间山庄事件
1995年:奥姆真理教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结果: 求处死刑定谳,但未执行伤亡: 二十人左右死亡,数千人受伤。据安田表示,“麻原已经是废人了,不该被处以死刑”
1996年:名古屋集团虐杀事件:名古屋集团虐杀事件,是与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尸案并列的凶残案件,六名不良少年少女绑架了两名担任美发师的男女,对他们进行性虐待、折磨之后再加以残杀,当时震惊了全日本。结果: 求处死刑,但改判无期徒刑伤亡: 两人死亡
2003年:和歌山毒咖哩事件结果: 求处死刑定谳,但未执行伤亡: 四人死亡
2006年:姊齿秀次伪造结构计算书事件
2008年:光市母女杀害事件安田好弘在为福田孝行辩护的时候,他一改之前辩护律师的陈词,力主福田只是"不小心"杀害了本村弥生与夕夏母女(之前的审判中,律师都是主张福田杀人,但有悔意且未成年,所以应该轻判,但安田是打算把这种说法彻底推翻)安田的陈词如下: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至于被害人死后还对被害人尸奸的行为,世纪辩护团的律师是这样辩解的----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至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最后,福田将两人的遗体放在押入れ(日本和室里的收纳柜)里面,是因为福田相信小叮当的存在,小叮当会帮他解决问题(辩护团企图突显少年的心智发展迟缓,借此减轻刑罚)世纪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结尾
2011年安田应废除死刑推动联盟之邀来台湾时表示,"夕夏小妹妹脖子上那个蝴蝶结没有打死,绑得还有点松,由此可知,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恶意置她于死地的打算"2008年:安田事件2008年四月二十三日,即上述福田孝行被判死刑的第二天,安田因为涉及协助不动产业者脱产高达两亿日圆,被二审法院判处有罪(安田事件)。共有两千一百个人权律师出马替安田辩护,是福田孝行的100倍.2010年:替收受政治献金的议员石川知裕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