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总部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西段17-1号
- 占地面积
1500平方米
简介
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是抚顺市唯一的、依法设置并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综合性检验机构,担负对抚顺地区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和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任务,同时接受客户委托、新产品质量鉴定、制修订标准、质量仲裁、质量投诉等评价型检验。辽宁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和辽宁省耐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设在我所,承担全省煤炭和耐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自然情况
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坐落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西段17-1号,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检验场所面积为2800平方米,其中恒温恒湿室面积为200平方米;现有职工49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28人,占全所职工的57.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9人,占全所职工的18.4%;所内设有办公室、质量保证科2个管理科室,中心化验室、食品石化室、电器检验室、机械检验室、综合检验室、冶金建材检验室6个专业检验室和9000认证咨询办公室、企业原材料管理办公室。
收费依据
1、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96号文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2、辽价发[1992]198号文件《关于转发和发布中央、省两级管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3、双方检验技术合同书。
检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
3、《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办法》
4、上级部门的文件
5、产品标准
6、检验技术合同书
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抚顺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
2、负责抚顺地区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的工作,为执法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3、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的监督抽查检验的工作,提供科学数据和产(商)品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