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职责调整
  • 3.主要职责
  • 4.地理位置
  • 5.参考资料

渝北区卫生局

(一)取消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职责调整

(二)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三)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五)增加爱国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责。

(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药卫生和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医药卫生科技与发展规划,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责。

(五)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拟订免疫规划及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负责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