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文化体育局
机构简介郓城县文化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02年7月,内设4个科室,有办公室,文化体育科,文化市场管理科,人事科。编制12人,现有工作人员9人。直属事业单位9个,有旅游局、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稽查队、电影公司、影剧院、山东梆子剧团、体育中学。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76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67人。21个乡镇设有文化站,1993年机构改革时下放给乡镇管理,并与广播站合并。
机构简介
郓城县文化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02年7月,内设4个科室,有办公室,文化体育科,文化市场管理科,人事科。编制12人,现有工作人员9人。直属事业单位9个,有旅游局、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稽查队、电影公司、影剧院、山东梆子剧团、体育中学。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76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67人。21个乡镇设有文化站,1993年机构改革时下放给乡镇管理,并与广播站合并。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全县文化体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三)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四)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全县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五)制定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规划城市影院改造,推动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
(六)管理全县文物、旅游事业,研究拟定文物、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的事业与发展。
(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八)确定竞技运动项目布局,完善训练体制,指导运动队伍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组织参加和承办省外体育竞赛;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
(十)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其他营业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和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协调和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创新与进步。
(十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县级文化、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学校、文化、体育项目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