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机构简介
  • 3.内设机构
  • 4.主要职责

花垣县森林公安局

花垣县森林公安局现有人员15人,单位配置为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纪检负责人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办、森林消防股、刑侦治安队、装备财务股等,幷拥有独立化的办公环境和单立的财务管理体制。

机构简介

花垣县森林公安局现有人员15人,单位配置为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纪检负责人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办、森林消防股、刑侦治安队、装备财务股等,幷拥有独立化的办公环境和单立的财务管理体制。

花垣是“锰锌之乡”,锰矿石储量居全国第二,铅锌矿石储量居全国第三,是中国较大的电解锰生产基地,湖南省较大的电解锌生产基地。

花垣是省重点林区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02.3万亩,占县城面积60℅,森林覆盖率达50℅,森林蓄积量100多万立方米,并具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野生珍稀动物有穿山甲、猴类、野山羊、眼镜蛇、五步蛇、娃娃鱼等,野生珍稀植物有银杏、珙桐、榉木、红椿、楠木、红豆杉、鹅掌楸等

花垣县森林公安局在新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以全新的姿态护卫着林业事业的发展,护卫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护卫着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与发展,护卫着全县的社会发展与繁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室)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局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与上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积极组织开展公安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及时掌握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林情、社情和林区治安动态,负责公安统计、机要管理及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法制办

负责做好案件审核、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三、装备财务股

负责森林公安机关的财务收支工作,本系统的财务计划统计、审计和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财产、水电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系统的国有资产,制定实施增收节支、调控措施。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火灾扑救的装备和设备管理,警用器材的装备管理,包括枪支、弹药的安全存放与配发,灭火器材的配备发放管理,交通工具的管理。

四、刑侦治安队

管辖全县林业治安、森林火灾案件,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查处扰乱林区治安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妨碍林业公务的违法行为,配合、协助其他股、队开展工作。开展林区治安管理,防范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组织指导基层单位ie,群团组织的森林管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林业刑事案件的侦破,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预审、刑事拘留、报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移送起诉等工作。

五、森林消防股(森林防火办公室)

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组织、规范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设施管理、维修,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检查基层的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林区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做好全县全天候森林资源监测卫星的情报信息收集和监测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好灾前防患,灾后重建的指导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及时分析全县林区治安形势,负责全县林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