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秀
李士秀,男,1954年10月生,汉族,北京市人,1974年5月入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劳动经济与管理专业)。曾任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1
2021年2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北京高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北京高院终审作出判决:李士秀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士秀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4年10月
- 籍贯
北京
人物履历
曾任北京市顺义县李桥镇党委副书记、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劳动局副局长兼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市水利局潮白河管理处副主任、主任,顺义县计委副主任(正处级),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党总支书记,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市老年社区筹建办公室副主任,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处长。2010年10月任现任北京市老龄协会副会长,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党委书记、处长,2012年10月任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人物事件
2016年8月,已经退休的李士秀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被羁押,同年9月被逮捕。
2017年7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法院同年9月公开开庭审理,并于三个月后宣判。李士秀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士秀犯贪污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将该案发回北京市二中院重新审理。
2019年8月,北京市二中院立案受理,同年10月公开开庭审理。因本案案情复杂,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2019年12月31日审理终结并宣判。
2020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9月10日发布的判决书显示:面对15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李士秀曾谎称单位资金紧张,擅自将100亩土地转让到某建筑公司名下,8年后擅自签批回购这块土地,其中85亩就支付该公司4650万元;其还曾越权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某私营养老中心名下,造成国有资产损失600余万元。李士秀到案后,其滥权的两名受益人退赔了4595.2万元。
法院认定的李士秀贪污、受贿事实各与两套房产有关。
判决书显示,鉴于李士秀滥权、贪污所造成的损失能挽回,法院对其所犯三罪依法均从轻处罚。3
2021年2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发布北京高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北京高院终审作出判决:李士秀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查封在案的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的一套房产发还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责令李士秀退赔人民币76万元发还北京市民政局等。2
参考资料
- 1北京对吴小成、李士秀、张晓琨进行任前公示(图|简历)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2021-02-27)
- 2坐实三罪名,北京市民政局原副巡视员李士秀终审获刑9年半澎湃网(引用日期 2021-02-27)
- 3滥权致国资损失数千万,北京民政原副巡视员李士秀被判刑10年 - 国内 - 新京报网新京报(引用日期 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