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部门设置
  • 5.获得荣誉
  • 6.办公地址

黄山市红十字会

黄山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由市政府领导联系,不定机构级别,列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序列。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黄山市红十字会

  • 外文名

  • 地点

    黄山市

  • 性质

    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 常务副会长

    李瑜娟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三)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四)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按照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骨髓移植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七)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八)完成市政府和安徽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设置

市红十字会机关内设赈济救护部(办公室),其职责为:

负责国家和省有关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检查、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指导全市红十字会组织发展和建设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协助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字、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保密、计算机网络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财务工作及国内外捐助款项的审计工作;负责与国内外红十字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全市各地自然灾害的调查和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拟定救灾和申请备灾工作援助计划,开展救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人道主义援助;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救灾备灾工作;负责国内外救灾款物的接收、储备、管理、分配、转运及救灾物资的采购;配合上级红十字会进行救灾款物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避险、防病知识,建立全市自救互救网络;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及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无偿献血、骨髓移植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和人道救助活动;依法接受和管理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项,深入持久地开展“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和救助活动;管理市红十字会专项救助基金,负责红十字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获得荣誉

2012年10月26日,获得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黄山市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

屯溪区北海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