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超敏综合症
药物超敏综合征(Drug - induced hypersensitivity syndrome,DIHS) ,又称为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疹( drug rash with eosinophilia and systemic symp toms, DRESS)或药物引起的迟发性多器官超敏综合征( drug - induced delayedmultiorgan hypersensitivity syndrome, D IDMOHS) ,是一种具有发热、皮疹及内脏受累三联征的急性严重性药物不良反应。
基本信息
- 外文名
(Drug - induced hypersensitivity syndrome,DIHS
- 别名
迟发性多器官超敏综合征 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
- 常见病因
药疹或 药物引起的迟发性多器官超敏综合征
- 传染性
无传染性
- 西医学名
药物超敏综合症
名词解释
DRESS的确切发病率不详(其中抗癫痫药物及磺胺类药物约为1 /10 000) ,致死率高,可达10% ,临床表现多样,易误诊。
引起DRESS综合征的常见药物有抗癫痫药(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拉莫三嗪) 、抗生素(米诺环素、β - 内酰胺类、磺胺类、阿巴卡韦、奈韦拉平) 、别嘌呤醇、氨苯砜、柳氮磺胺吡啶、甲亢平及氟茚二酮。近年来也有阿司匹林、雷尼酸锶、阿托伐他汀、万古霉素等引起DRESS的报道。1
诊断标准
主要有2006年日本药物评议小组诊断标准和2007 年RegiSCAR诊断标准。日本药物评议小组诊断标准(2006)
①使用某些特定的药物后3周以上出现的斑丘疹
②停用致病药物之后,症状迁延2周以上
③体温高于38℃
④伴有肝功能损害(谷氨酸氨基转移酶> 100 U /L)
⑤伴有下列1项以上血液学改变:
a. 白细胞升高( > 11 ×109 /L)
b. 出现异形淋巴细胞( > 5 % )
c. 嗜酸性粒细胞升高( > 1. 5 ×109 /L )
⑥淋巴结增大
⑦ HHV - 6再激活
典型D IHS/DRESS:具备上列全项;非典型DHS:具备( 1~5)项,其中第4项也可表现为其他脏器的损害(如肾脏损害) 。
治疗方法
早期诊断是治疗的关键步骤,对病人的预后也至关重要。主要包括:
1 常规处置 立即停用致敏药物,住院治疗,多饮水或输液以促进致敏药物的排出。同时在急性期需避免实验性应用抗生素或非类固醇性抗炎药,以免药物间的交叉反应掩盖本来的临床症状或使原来症状加重。还需避免同类药物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