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历史由来
  • 5.史料记载
  • 6.结构设计
  • 7.旅游开发
  • 7.1.景区规划
  • 7.2.区位优势
  • 7.3.优惠政策
  • 8.民间传说

孝妇冢

孝妇冢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是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为汉代墓葬,至今保存完好。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1979年12月15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公布孝妇冢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9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孝妇冢

  • 地理位置

    郯城县东外环路

  • 周长

    80米

  • 记载史书

    《汉书·于定国传》

  • 开放时间

    全天

  • 门票价格

    免费

  • 景区级别

    临沂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气候类型

    温带季风气候

简介

在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有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这就是至今保存完好的西汉年间东海孝妇冢。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孝妇冢坐落在县城驻地东1公里处路南50米,东距孙葛庄村500米,西距东外环30米。冢高6米,周长80余米,这就是至今保存完好的西汉年间东海孝妇冢,旁边是她婆婆的坟墓。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座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重修孝妇冢碑,曰:“纯孝也而蒙不孝之株;无罪也而罹有罪之祸,致天悯奇冤,郡遭大旱”。另一座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上曰:“其孝至于上格天心,下慰舆情,使千百年后沾其德泽”。除了清朝立的两座碑之外,当地政府还在设立了一座碑,上面写着“孝妇冢”三个大字。

孝妇冢(图1)

解放前,有墓地近六亩,冢前设石桌、石瓶、石香炉等祭祀器物,周围遍植松柏,郁郁葱葱,庄严肃穆。1979年被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海孝妇的墓与其婆婆的墓合看上去像一个小山坡,山上郁郁葱葱树木繁多,但山坡中央有20多厘米的空地,像一条小道。墓冢附近的村民传说,孝妇被冤杀后,人们把她的尸首安葬在其婆婆的坟墓西侧,谁知一夜之间两个坟墓竟合为一体,成为一个封土高大的墓冢。这条小道并非人为踩踏所致,一年四季寸草不生,当是婆媳俩的坟墓合二为一的痕迹。

历史由来

孝妇冢(图2)

倭寇之患从元末明初就一直存在,以嘉靖年间为烈。是时,东南海疆,警报频传,千里海防,处处告急。残暴的日本武装海盗集团,对中国沿海许多村落进行烧杀淫掠,造成巨大的浩劫,地处海滨的古同安更是灾难深重。

明代刑部侍郎洪朝选在《瓶台谭侯平寇碑》上,曾记载倭寇劫后的“千里无烟,蒿莱极目”惨状;林希元则有“杀戮同鸡犬,川原污血腥”的诗句,描写倭寇杀人如麻的残忍。至今,鸿渐山的“千人洞”、小嶝的东街窟、大嶝的义井,都流传着同安民众抗击倭寇宁死不屈的故事。

孝妇冢(图3)

据《同安县志》和东园张氏族谱记载,孝妇冢的来历真是可歌可泣:东园张氏八世张腆(1477-1558),字子昭,号东园,才学过人,擅长和诗,兼识地理,人称东园博士。其母陈氏(1453-1527)是金宅兜人,原配林氏是嘉靖十七年贡生、广东海丰训导林勋之女。明正德九年(1514年)2月21日,倭寇窜犯东园,全村百姓逃匿。这时候,张腆正出外游学,母亲陈氏恰好卧病在床,只有妻子林氏在家护理婆婆。倭寇破门而入,持刀砍向老人,林氏急忙用身体护卫婆婆,自己连中数刀,倒在血泊之中,奄奄一息,气绝之前还泣求倭寇不要杀害婆婆。铁石心肠的倭寇见状,竟然动了恻隐之心,未再继续施暴。事后,幸存的婆婆陈氏感念媳妇孝行,将她的棺材停放在自家厅堂上。直到嘉靖六年(1527年)12月12日老人去世,家人才尊嘱将婆媳两人一起安葬在东园村北,穴名“鹊鸟衔柴”,人称孝妇冢。从此,东园村世代相传着这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听者无不动容。

史料记载

原型

东海孝妇的故事在历史上多次被记载,其最早出现在《汉书·于定国传》。当时并非专门写孝妇,而是写当地的一个叫“于定国”的官员而提及她,在山东郯城县城西1公里处,还存有埋葬于定国的“于公墓”。

根据《汉书·于定国传》的记载,汉朝时,东海有一个孝妇,很早就死了丈夫,没有儿子,但赡养婆婆非常周到。婆婆想让她再嫁,她坚决不肯。婆婆年纪大了,怕拖累媳妇,就上吊自杀了。婆婆的女儿到官府告状,官府拘捕了孝妇并对她用刑,孝妇熬不住,被迫承认自己有罪。当时于定国担任狱吏,认为孝妇赡养婆婆十多年,以孝顺而出名,不会杀人,太守不接受他的意见。孝妇被杀后,郡中大旱,三年没有下过雨。后任太守到任后,于定国说:“孝妇不应被判死刑,前任太守冤杀了她,过失就在这里。”于是太守亲自去祭奠孝妇的墓,在墓前刻石,表彰她的德行,天立即下起雨来,当年获得丰收。

魏晋南北朝时,干宝的《搜神记》完善了东海孝妇的故事。书中补充交待了孝妇名叫周青,同时还叙述了周青将死的一个情节:周青将被处死时,请求用车载着十丈长的竹竿,用来悬挂五色长幡,当众立誓说:“我若有罪,甘愿被处死,血会顺着流下;我若是冤枉而死,血会向上倒流。”行刑后,她的血呈青黄色,沿竹竿上流至顶,又顺旗流下。

孝妇故事不光在民间流传,也受到历代朝廷的重视,甚至六朝南齐在修定刑律时,当时的廷尉孔稚珪给皇帝上表,直接把东海孝妇之事当作典型案例来引用。

尽管孝妇的故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又有“正宗”的孝妇冢,但当地对东海孝妇文化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既没设庙,也没有纪念活动,只有一个白血汪的地名带有东海孝妇的影子,但后来却改为城南村了。在清朝时才在孝妇冢的墓前立了石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