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林业局
吉水县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现有林地面积240.6万亩,森林蓄积42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1.3%。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吉水县林业局
- 现有林地面积
240.6万亩
- 森林蓄积
421万立方米
- 森林覆盖率
61.3%
机构简介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森林法》及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等森林资源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抓好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管理森林公安及林政管理部门抓好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全县林业机构健全,设有9个国有营林林场,林业局下设7个林业工作站和3个木材检查站。林业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000多人,其中具初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424人。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组织、协调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依法推动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城市林业建设;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红树林资源、划入生态公益林规划区的滩涂、划为红树林、鸟类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濒危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和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以及全省、市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承担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有关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秘、办公自动化设备管护、宣传、党务、社会稳定、综合治理、普法、处理邪教、食品安全、机关制度建设、目标考核、机关考勤、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社会保障、档案、机关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2、营林股:负责植树造林、绿化、幼林抚育、抚育间伐计划管理、项目管理、方案制订、督查指导、进度调度及造林档案管理。
3、林业调查设计队、公益林办公室:造林规划、造林检查验收、林业技术培训、国有林场采伐作业设计、森林资源损失评估测定、森林资源专业调查、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公益林规划与管理。
4、花木、退耕办公室:花木生产招商引资、花木产业规划、办理花木采集证、指导和服务花木生产。退耕还林工程管理。
5、工业股:木材加工企业管理,抓好林产工业业税、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年检年审、林产化工产业工作的协调和服务、采脂证发放、松脂采集监督管理、查处违规采脂案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计财股:财务出纳会计管理、编制预算方案、实行决算、规费征收管理、票据管理、林业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医疗保险、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7、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林业违纪案件查处、林业信访、林业规费审计征缴、木材招标、林业收费的监督检查。
8、林政股:林政资源管理、木材采伐作业的审核报批、林木采伐发证、森林采伐限额调查、森林资源消长动态变化监测调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木材运输办证、规费征缴、林业行政处罚,对工作法实施监督管理。
9、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有害生物调查,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