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
伊春林业发电厂位于小兴安岭南坡,伊春市区西乌马河与翠峦交界15公里处。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
- 总部地点
伊春市区西乌马河与翠峦交界15公里处
- 公司性质
国有中型企业
- 装机容量
5万千瓦
公司简介
北依伊翠河,哈伊公路穿境而过,素有“兴安明珠”的美誉。伊春林业发电厂是1976年经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有中型企业。1977年初,中共伊春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伊春电厂筹建办公室”;1977年2月12日,伊春电厂筹建办公室更名为“伊春电厂筹备处”;1983年9月23日,伊春电厂筹备处,更名为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至今。1984年完工并投产。
现有装机容量5万千瓦,1.5千瓦背压机组一台,是伊春主要的电力生产基地。从1999年开始,伊春林业发电厂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实现了向乌马河区、翠东科技园区、政府新区、伊春河西区供暖、供汽,面积130万平方米。2002年被国家经贸委认定为热电联产企业。成为符合国家能源、环保政策的热电厂。
到2004年末,企业总资产33703.7万元,年发电能力3亿千瓦时,年产值10936.8万元。伊春林业发电厂生产经营为产、供、销一次完成。现有职工13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8人。
伊春林业发电厂投产后,从1994年开始出现亏损。1998年实现扭亏为盈,此后经济效益连年翻番;1998年实现利润65万元,税金703.1万元;1999年实现利润284.6万元,税金794.1万元:2000年实现利润512.2万元,税金860.8万元;2001年实现利润1016万元,税金904.4万元;2002年实现利润1506万元,税金984.0万元;2003年实现利润1069万元,税金1032万元;2004年实现利润858万元,税金962.4万元。
几年来,伊春林业发电厂相继获得了“省级节约能源企业”、“省级环境保护先进单位”、“省级绿色企业”称号。1999年因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2000年获省森工总局颁发的“企业管理先进单位”;2001年获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纳税大户”奖和“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2002年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纳税大户”奖和市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先进集体”;2003年获市政府全颁发的安康杯标兵企业、安康杯优胜单位和省森工总局颁发的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2004年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诚信企业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