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货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将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基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信息、公司股东信息、诚信记录等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
- 属性
文件通知
- 发文单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
公告〔2009〕28号
基本内容
发文单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28号
发布日期
:2009-10-22
执行日期
:2009-11-16
通知
现公布《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自2009年11月16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概述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社会监督功能,提高期货市场透明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现对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做出如下规定:
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的信息公示是指期货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期货公司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将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基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信息、公司股东信息、诚信记录等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二、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示以下信息:
(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许可证号、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和邮编、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公司网址、公司电子邮箱等。
(二)公司历史情况。包括公司成立、名称变更、改制重组和增资扩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