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统计局
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统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及乡镇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受重庆市统计局委托,负责全县统计专业职称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审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对全县各项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 (十二)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和三峡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统计监测。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察;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安全稳定、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库管理及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统计执法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涉外调查、民间统计有关监督管理;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制度、国家统计标准;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县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受市统计局委托,对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等进行组织管理;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和管理。 (三)综合核算监测科 负责对外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县统计数据发布的规范管理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编发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产值;组织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和统计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等工作。 (四)社会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农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服务业、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人口与就业、劳动工资、社会发展、科技、环保、旅游等专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调查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研究和实施本专业有关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