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物业管理协会
辽阳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08年10月22日成立,辽阳物协是以在辽阳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辽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辽阳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辽阳物业管理协会
- 创建时间
2008年10月22日
- 协会性质
协会为物业行业自律组织
- 目的
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参与立法
简介
辽阳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08年10月22日成立,辽阳物协是以在辽阳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辽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辽阳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性质
协会性质:协会为物业行业自律组织。
目的
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参与立法,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自律机制,做好行业自律;宣贯国家和地方法规,研究行业理论,传递行业信息,交流行业经验,推广行业先进管理制度和方法,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国内外同行业交流,开展行业培训和再教育,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培育和发展重庆物业管理市场,促进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辽阳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辽阳物协”。英文名称为: “LiaoYang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简称“LPMA ”。
第二条 本协会是以在辽阳合法注册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由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
业、物业管理研究咨询教育机构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经辽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辽阳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与企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推进辽阳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辽阳走向“世界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辽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辽阳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按照会员大会通过并经核准登记的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推动行业发展建设,监督和促使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及提升辽阳物业管理行业地区性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
(二)推进行业自律建设,认真制定物业管理行业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