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 4.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工作报告》是2010年1月27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所作的报告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工作报告

  • 颁布时间

    2010年1月29日1

  • 发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基本内容

文件全文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市委以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召开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几十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市改革建设事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极大地增强了全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力地领导和激励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着眼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着力于完善工作方式,依法有效履行职能,整个工作进一步走上坚持正确方向、完善工作方式、提高质量和实效的轨道。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了民主法制保障,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47项议题。其中,审议地方性法规7项,通过5项,一审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个、议案办理情况报告4个,听取和审议了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8年决算,对4个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相关报告;依法作出了3项决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1人次,其中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2人,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3人次,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14人次,“两院”工作人员272人次。全面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保证和推动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证市委关于“调结构、上水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要决策部署和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是常委会全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常委会着眼于首都科学发展的全局,立足于人大工作的职能和特点,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有关决议、办理代表议案等,积极发挥作用,保证和推动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去年(2009年)7月,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前,常委会用近2个月的时间,组织130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分5个小组,围绕政府投资、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5个调研报告,并综合提出了9个方面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正确把握首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把防止经济下滑的应急性措施与促进新阶段首都经济持续性发展的战略部署有机结合起来,把保增长与调结构、上水平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和完善首都经济发展战略,建设面向全国和世界的服务业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抢占新一轮国内国际经济技术竞争的制高点;完善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加快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等。这些意见为常委会的审议奠定了基础,也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刘淇同志批示将5个调研报告印发市委、市政府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下半年进一步加强了新兴产业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

9月,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动高新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情况的报告。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审议,常委会提出了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的基础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科技人员的能动作用;改进首都科技创新组织模式,建立首都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规划、组织、协调、服务功能;优先抓好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意见,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为推进首都的科技创新增加了动力。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0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好地方政府债券的支出,加强对债券收支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常委会还通过制定城乡规划条例、绿化条例、污水防治条例,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制度基础;通过办理加快南城建设、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等代表议案,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缓解城市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

二、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随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本市立法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去年(2009年)4月,经市委同意,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召开了立法工作座谈会,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主题,就新形势下立法工作任务、立法工作宗旨、立法工作格局、立法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安排,有效地提高了思想认识,协调了任务和行动。一年来,常委会和市政府密切协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立法工作的水平和地方性法规的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一)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

针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作用强、整体统筹弱,法规起草与审议脱节的问题,立法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新的立法工作格局,即: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政府在法规制定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内部的整体统筹,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各层次的统筹协调。按照这样的工作格局,常委会逐步健全立法工作程序。一是坚持搞好立法年度计划,根据市委批准的五年立法规划,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与市政府充分沟通协调,提出每年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计划安排,报请市委研究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定。二是坚持重要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市委研究,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三是推进法规立项论证工作,通过市政府的立项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立项论证报告,解决各自内部的整体统筹问题,实现法规起草与法规审议的有机衔接。四是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经常的沟通机制,及时研究处理法规制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这样的工作格局和程序性安排,保证了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了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统一和合力,进一步防止和克服了部门立法的局限。

(二)坚持立法工作宗旨,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和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把保证国家法律实施、促进首都科学发展、规范约束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整合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立法的基本宗旨,努力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提供制度基础和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