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协会简介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全省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和会员单位。英文名称为:The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JLICPA。协会会址设在长春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外文名
The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缩写
JLICPA
- 会址
吉林长春
- 成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
- 性质
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章程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 2005 年 10 月 18 日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JLICPA。
第三条 本会是由吉林省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依法接受吉林省财政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长春市。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宜;
(二)依法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三)组织贯彻执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准则、规则,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会员违法违规和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行业内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五)组织实施吉林省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六)组织会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等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七)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