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5.直属机构
  • 6.领导信息

河北省测绘局

河北省测绘局是河北省测绘工作管理部门,为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事业机构(副厅级)。2012年1月更名为河北省地理信息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北省测绘局

  • 性质

    政府部门

  • 行政级别

    副厅级

  • 现名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测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行业管理政策、技术 标准。

二、组织拟订全省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航空摄影与遥感计划,并组织 实施。

三、负责省级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保障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测绘基准及测量控制系统。  四、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按照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确认地籍测绘成果。

五、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冀测绘;组织查处全省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六、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负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省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并监督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全省测量标志。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全省地图编制工作,按规定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八、负责组织测绘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测绘高新技术应用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负责对外测绘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九、 指导全省测绘队伍建设。组织测绘行业职工技术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核准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测绘职业资格。

十、 承办省政府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国土测绘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监察处)、测绘成果管理处、财务处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局机关编制54名。

局属事业单位

省第一测绘院、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三测绘院、省制图院、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共8个。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信访、政策研究、对外联络、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二)人事处

职 责: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教育培训、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测绘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测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