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 4.地理位置
  • 5.优势
  • 6.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招商政策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原名安化县经济开发区,于1994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开发区座落在资江河畔,以江南镇为中心,呈带状分布在S308线两侧。开发区以“绿色工业”为定位,主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着重点鼓励以下类型投资: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和高新技术项目;是能够发挥安化资源优势,并能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项目;是出口创汇项目;四是环保生态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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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 面积

    100公顷

  • 原名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

  • 批准时间

    1994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古诗云:“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 水绿如蓝,谁不忆江南!”这正是该区所在地的真实写照。

地理位置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开发区交通,通讯畅顺。省道308线横穿园区,向东与国道207线相连,向西与铁路湘黔线的安化站相接,向北有资江水运的装卸港口江南码头,规划中的常吉高速公路安化连接线与园区仅一河之隔,即将开工的太澳高速公路离园区不足40公里,园区中心距县城东坪镇仅10公里;区内程控电话、移动通信、数字宽带网络均已覆盖。

优势

开发区所在的安化县资源丰富,为投资者提供了无限商机。全县总面积4950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74%,是湖南省有名的有色金属、林业、茶叶、药材、水能和山野菜大县。锑、钨、钒、黄金等矿产蕴藏丰富;现有林地600万亩,无污染茶园10万亩,杜仲、厚朴等药材基地30余万亩;猕猴桃、柑桔等优质水果基地12万亩;全县有大小水电站250座,株溪口低水坝水电站离开发区4公里,有湖南“红宝石”之称的柘溪水电站距开发区也不到20公里。

开发区前期规划核定面积100公顷,目前已开发面积72公顷,已有入区企业21个,累计完成各类投资39500万元。开发区远期规划面积1680公顷,以江南镇为中心,建一条从敷溪(与桃江县马迹镇相邻)到县城东坪,呈带状分布在S308线两侧的“工业长廊”。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招商政策

第一条 为积极促进县经济开发区快速、健康发展,鼓励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国内外客商入区投资办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税收优惠。对年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 来投资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新办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 “三免五返半”的优惠政策,即从应征所得税年度起,前三 年县级部分免征,后五年内县级部分每年返还5 0%。增值税 中的县级留成部分按企业当年帐里新增税收总额(不含所得 税)的30%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年纳税超过确定 的税收基数,按超过部分的5%对企业法人进行奖励。

第三条 用地优惠。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人 民币以上,年纳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生 产用地全奖。奖励金额按企业取得土地地价费用的等额计 算,但因环评、地价评估、地质灾害评估、规划设计等支付 的服务性收费不计算奖励.奖金由县财政在该企业上交税收的县级留成部分中返拨。奖励标准原则上按每1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0亩工业生产用地,超过部分按土地成本价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第四条 规费优惠。对进入工业区投资的企业应缴纳的 县级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对工业区内企业的服务 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由征缴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县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以下类型 项目: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

(二)能够发挥安化资源优势,并能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项目;

(三)出口创汇项目;

(四)环保生态型项目。

凡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的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指挥部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该区投资建设。

第六条 奖励引资中介人。对引资中介人的奖励按照 《安化县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安政发[2003]3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