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土地革命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建立的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政权的雏形。
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于1933年4月从叶坪迁到瑞金沙洲坝,毛泽东、徐特立、谢觉哉等人层在此办公。毛泽东在这里写下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光辉著作。1934年7月,中央执行委员会从这里迁驻云石山。旧址于1963年按原貌修复开放,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
- 总部地点
江西瑞金叶坪村→沙洲坝→云石山
- 成立时间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
- 性质
建设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建立背景
土地革命战争期间,红一方面军连续取得三次反“围剿”的胜利,使赣南闽西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与此同时,鄂豫皖、湘鄂西、湘赣、湘鄂赣等根据地也都发展到相当规模。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1
历史沿革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根据地、各红军、各革命团体及部分国民党统治区和青年学生的代表,共600多名,会议讨论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红军问题决议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重要法令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对外宣言》,选举产生了同国民党政权性质根本不同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新型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为执行委员会委员。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 苏维埃政权的性质, 即“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 不分男女民族和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苏维埃政权不承认 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 不平等条约, 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收归国有。 苏维埃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 在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 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 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朱德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中革军委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红军。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毛泽东任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为副主席。1
12月1日,由毛泽东、项英、张国焘联名发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第一号)》正式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业已成立。1
1934年1月至2月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选举产生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2月3日,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选举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朱德、张闻天等17人组成中央主席团,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选举张闻天为人民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稼祥为副主席。1
1935年11月,在陕甘晋革命根据地设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1
12月,根据瓦窑堡会议决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变更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
1937年9月,国共合作后,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取消。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民主政权。 它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群众建立全国性质政权的一次重要尝试, 对各根据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强中枢指挥的作用, 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对于鼓舞革命群众的斗志,推动革命斗争的进程, 有着积极的作用。 它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管理国家的初步尝试, 在其后近三年时间里,在政权、军队、经济和文化建设方面,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