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Appraisers,CAMRA),是由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机构以及与其相关的矿产储量评估、矿山地质测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咨询等机构或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行业自律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土资源部、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指导、监督。
于2006年3月24日在北京成立,现有执业单位会员134家,其中矿业权评估机构97家,储量评审机构37家1。
2020年8月24日,民政部将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的评估等级由3A级降为2A级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 外文名
Chinese Associ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Appraisers、CAMRA
- 注册机构
民政部
- 业务主管
国土资源部
- 登记证号
4790
- 社会信用代码
511000005000200913
- 组织状态
正常
主要职能
制定并组织实施评估行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协会会员在国内、国外开展探矿权评估和采矿权评估、矿产储量评估、矿山地质测量、矿业权交易咨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咨询等业务活动;根据授权,组织实施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进行评估师、评估机构注册登记和年检,开展评估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制定本评估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开展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对会员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受理相关评估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维护公平竞争;宣传政府的政策、法规,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业务主管单位的委托或授权,协助业务主管单位进行评估行业管理,进行评估机构资格管理;加强会员管理,督促会员独立、客观、公正、诚信执业;开展相关评估理论、方法、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评估准则、规则、标准或规范;组织编写、出版有关评估书籍、期刊等资料,开展评估宣传工作;进行行业统计,收集、研究相关评估信息和数据,建立评估参数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相关评估业务国际交流;领导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并推进评估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与其他评估协会间的沟通与合作;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名誉会长:汪 民 董道华
会 长:王寿祥
副 会 长:姚华军、赖文生、刘连和、黄焕良(专职)、蔡培顺、苏振林、张大伟、张绍杰
秘 书 长:黄焕良(兼)
副秘书长:王少波、贺冰清、刘忠珍、张振凯、王生龙、杨 强、常广武(专职)
组织章程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
(2006年3月25日矿评协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以下称协会),简称矿评协,英文名称为Chinese Associ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Appraisers,缩写为CAMRA。
第二条协会是由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机构以及与其相关的矿产储量评估、矿山地质测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咨询和从事上述专业研究、教学、管理的机构或人员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非营利性行业自律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联合相关评估人员(含地测、咨询人员,下同)和评估机构(含评审、咨询、地测机构,下同)加强自律性管理;引导从业人员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遵守评估规则和规范;提高评估师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专业素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为社会服务;维护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法利益,向会员提供法律、技术、信息等服务;调解执业中产生的争议;促进国内国际评估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好联系政府、企业、机构和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协会建设成深受社会和会员尊重、具有行业权威、享有诚信声望和公信力的行业自律组织。
第四条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土资源部、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协会办事机构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