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事由
  • 4.回应
  • 5.来论

南昌大厦门

南昌大厦建设工地位于东井村3号,紧靠和燕路,地理位置优越。工地围墙上的工程公示牌显示,工地项目名称是南昌大厦,建设单位是南昌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施工单位是江苏省昌厦建设集团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建筑面积20738.5平方米,造价3805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昌大厦门

  • 地位于

    东井村3号

  • 时间

    2012年3月下旬

  • 回应

    办事处是南昌大厦的建设单位

事由

2012年3月下旬,有居民反映,位于江苏省 南京市东井村的 南昌大厦项目长期停工,“烂尾楼”影响周边环境和城市形象。还有居民质疑,南昌大厦的建设单位是 南昌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一个办事处也就八九个人,居然要盖23层高楼,未免太过浪费。

南昌大厦建设工地位于东井村3号,紧靠和燕路,地理位置优越。工地围墙上的工程公示牌显示,工地项目名称是南昌大厦,建设单位是南昌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施工单位是江苏省昌厦建设集团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建筑面积20738.5平方米,造价3805万元。项目开工时间是2009年8月8日,竣工日期是2011年9月8日,原定的竣工日期已过,目前只建到18层,而工地迟迟没有复工。

回应

3月21日中午,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办事处是南昌大厦的建设单位,项目是政府投资的,他的说法与杨某的说法一致。“项目停工这么多天,主要是资金问题,现在钢筋、水泥等建材成本大幅上升,人工成本也增加不少,按照原来的投资预算,不可能完成这个项目,所以工地施工耽搁下来了”他表示,大家看到南昌大厦工地停工,不太了解情况,这可以理解,但南昌大厦是政府投资项目,不可能成为烂尾楼,下一步资金到位后,工地就能复工了。

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曹主任也表示,南昌大厦项目之所以停工,主要是因为建设资金紧张,施工过程中,原定的工程预算无法满足建设需要,“光大厦项目主体施工一块就要增加一两千万元的投资,后期还有配套设施、装修等,资金出现了困难”。

对于市民质疑不足10人的办事处竟然要盖23层高楼太过奢侈浪费。南昌市驻南京办事处曹主任解释说,大家不要误会,南昌大厦建成后,办事处只占其中几间办公室。按照南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办事处的设想,南昌大厦建成后,将为南昌市政府及在宁企业单位搭建一个平台,将有不少江西籍企业入驻,另外大厦内还将设展示大厅,主要展示南昌当地的产品,介绍相关项目,吸引南京、江苏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这种做法也得到了南京各级政府、街道大力支持。

来论

南昌驻南京办事处人员不足10人,将建一座23层的办公大楼引发质疑。相比由民间自发组织的会馆与商会,如今的办事处大楼却是由政府投资,并有着官方背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或许也是出于好心,其初衷也的确可能是为了促进两地的经贸交流与企业合作。但问题在于究竟哪些企业能有登上这个平台的资格?决定权其实全在官方。比“10人办事处23层大楼”这一现象表面上的吊诡,其背后折射出的政商粘连潜规则,恐怕才是更需警惕的真问题。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吴翔华认为,南昌大厦实际上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办事处当初申请用地是划拨用地,缴纳的费用远少于招拍挂拿地的价格,按规定该项目只能用于办事处办公,当然这是不现实的,因为一个小办事处用不了23层楼。办事处称项目建成后,会吸引企业入驻,这实际是一种对外营业用于商业开发的做法,显然这是违规的,“如果是对外出租、开酒店等,当初拿地时就应该通过招拍挂,而不是划拨”。

更有评论指出,此事应追究当时审批建设项目的主管官员和部门行政乱作为的责任。“一个办事处,怎么会需要23层的大楼?很明显在规划之初就是打定主意要有商业用途的,怎么有关部门连这点小把戏都看不穿?”,划拨土地成为某些政府机构“摇钱树”。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的,“南昌大厦”是否能做到?23层的大楼不可能只为八九个人而建,如果不从中获得收益,那当时的投资成本由谁承担?如果用于营收则涉嫌违规使用。可是,目前政府对违规使用划拨土地并无有效监管,相关法规对土地用途改变后由谁监管和查处也没明确,即便有,政府部门违规之举能否得到纠正也是两说。一些政府部门利用权力之便,圈国家的地,赚自己的钱,民众也不知道这些钱最后落入谁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