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卫生局
仙游县卫生局是仙游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卫生事业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县医疗、预防、保健、爱国卫生等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内设三个职能股:办公室、医政防保股。挂靠单位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80家,其中综合性医院3家(公立医院1家,民营医院2家),专科医院1家(南门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1家,皮肤病防治院1家,精神病防治院1家,乡镇卫生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门诊部6家,医务所(室)3家,个体诊所3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家,村卫生所306个。编制床位1555床,现有卫技人员2846人,另有乡村医生745人。基本满足了全县人民群众医疗预防保健需求。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仙游县卫生局
- 工作要求
医疗预防保健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本县卫生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二、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规划的制订和实施。
三、根据本县实际,落实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监督各乡镇落实《福建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实施;管理、监督全县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六、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七、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指导性意见,制订本县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参与省、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县级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八、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食品、化妆品和灭鼠、杀虫、消毒药品等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并协助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认证。
九、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监督实施,协助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组织和指导全县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利用地理优势,大力推进闽台科技和中医药领域学术交流、技术合作。
十二、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十四、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五、管理直属卫生单位。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参考资料
- 1仙游县卫生局主要职责